在全省上下学深悟透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的关键时刻,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近日印发实施,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把时间抢回来、损失补回来、影响的工期夺回来,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争创新速度、争做新贡献。
省发展改革委系《实施意见》牵头起草单位。5月5日,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接受海南日报记者专访,就《实施意见》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突出 “预” “实” “抢” “引”
据介绍,3月25日省政府专题会结束后,省发展改革委立即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起草过程遵循以下思路:一是紧迫性。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凸显了战“疫”背景下启动自贸港建设的紧迫要求;二是超常规。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创新、突破成规定式,既定工作、常规做法不纳入。三是具体化。内容不贪多求全,但求细化、实化、明确具体化,一经确定即可实施。四是重时效。突出围绕当下稳增长的导向性,有利于加快复工复产、推动经济恢复性增长的尽可能全面纳入。五是阶段性。考虑到超常规举措需要打破了一些既定规则、惯例,采用一些变通性的做法,待形势变化后可能会有调整,原则上将举措实施的期限设定为今年年底。
《实施意见》主要突出四个方面要求:一是突出“预”字。以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特别是增长缺口分析为基础,预测全年经济走势,作为研提超常规举措的依据。二是突出“实”字。举措谋划务求针对性、实效性,一经出台即可具体实施,或稍作细化即可执行。三是突出“抢”字。将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提高节奏贯穿超常规举措谋划和实施始终,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夺回时间、补回损失。四是突出“引”字。既在环节和流程上做减法,更在增添动力、激发潜力上做加法和乘法。通过招商引资、加大宣传、强化激励等方式引进导入各方面要素资源,尽快贡献经济增量。同时,注意将“超常规”置于稳中求进的基调上审慎把握,做到超常不踩线、创新不违规。
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综观《实施意见》,43条超常规举措紧密联系海南实际,其中不乏创新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针对促进投资。《实施意见》提出,要分月度、分地区、按具体项目全面分解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市县、分部门建立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一本账”。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在非常时期,要通过超常规举措,科学、精准细化压实投资任务,促进项目提速建设,赶回工期、补回损失。《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以实施“智慧海南”重大示范工程为契机,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5G基站等10个领域,抓紧谋划生成重大项目,抢抓“新基建”投资机遇。 “这要求我们聚焦‘新基建’投向,立足海南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力重点,精准谋划建设项目,尽快形成投资新增长点。”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在优化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在省重点园区试行企业承诺前提下容缺办理施工许可。允许省重点项目在完成特定分部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基础上,先行办理分部施工许可。此举旨在通过容缺办理、分部办理施工许可等方式,优化项目建设审批管理。
针对拉动消费。《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在琼登记注册和经营结算的知名在线旅游代理商打造高性价比的综合旅游优惠套餐。 “两级政府给予资金支持,有助于充分调动在线旅游代理商(OTA)参与整合旅游资源,打造针对性强、性价比高的旅游套餐,吸引游客消费。”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快落地离岛免税购物新政策,推动中免集团全年免税品销售额突破300亿元。采取更加灵活的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财政资金综合奖励。”此举主要聚焦离岛免税购物和汽车销售两大重点领域,拉动消费市场回升。《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快“消费一码通”功能和应用场景拓展,指导各商家开展线上打折促销活动,联合推出优惠套餐。此举意在充分利用“一码通”广泛覆盖消费群体的优势,拓展消费渠道。
针对招商引资。《实施意见》明确:对于市县着力引进的高质量、大体量招商项目,在市县给予相应扶持的基础上,可按照“一企一策”方式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利用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扶持。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鼓励为大型功能性招商项目设置合理对赌条件以实现资金平衡。“这是加大对引进高质量、大体量招商项目的扶持。针对大型功能性招商项目,鼓励通过设置合理的对赌条件实现项目资金平衡。”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向园区下放管理权限,并在完善基础条件的基础上推广“极简审批”。 《实施意见》明确,将从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各安排1亿元,分别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和补助,以及支持建设新药创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针对支持“三农”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将扩大种养殖规模,简化项目审批手续,给予用地、贷款贴息等多方面支持。全面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
针对强化保障措施。《实施意见》明确将依法向市县和园区下放用地审批权限。在新一轮产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出台前,除商品住宅用地外,符合自贸港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项目用地的基准地价,可按照相对应土地用途现行基准地价的60%确定。“通过下放权限,进一步调动市县和园区推动发展的积极主动性。同时降低产业项目用地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尽快提振。”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推动解决海岸带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还提出,对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内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认定属于政府原因的,在符合市县总体规划、不占用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满足建设风貌管控要求及我省产业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调整。此举既是坚持实事求是、践行有为政府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做法,更是有助于当前促进投资和复工复产的有力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部分超常规举措提出了工作要求和主要路径,但具体措施和流程还有待相关单位抓紧细化提出,以期发挥效果。《实施意见》主要从省级层面谋划,从省领导走访企业和八项措施落实评估中了解的情况看,不同区域、不同企业诉求不尽相同。因此,各市县除抓好《实施意见》落实外,还应该立足本地区实际、针对突出困难问题和迫切诉求,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超常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