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
消费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8〕182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把握生态是海南最大的财富,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旅游消费领域,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业态、新热点,提升高端旅游消费水平,推动旅游消费提质升级,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积极探索消费型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生态良好的国际旅游消费胜地。
二、海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做好规划协调,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发展定位和重点任务,抓紧推进方案实施,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指导,主动服务,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贯彻实施。需要下放相关管理权限的要及时下放,需要出台实施细则的要抓紧出台,切实做到真放真改真支持。
四、我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