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9〕148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标国际最高标准,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国际医疗旅游和高端医疗服务发展,打造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平台。
二、海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有效监管,推进落实本《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向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服务,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贯彻落实。
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效果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 家 药 监 局
2019年9月10日